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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贷】北京公积金贷款调整:人均住房超29.4平米拒贷二套房

发表于2013-01-05

各单位: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10〕3号)的要求,现就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有关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发表于2013-01-05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首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

发表于2013-01-06

30平方,小了点

发表于2013-01-06

有点严格

发表于2013-01-08

发表于2013-01-09

应该支持

发表于2013-01-14

平方数有点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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