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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武汉公积金可冲抵房款 但不能交购房首付

发表于2014-02-20

日前,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未来或将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和房租。昨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连廊热线”咨询,武汉公积金能否用来支付购房首付?记者从武汉公积金中心打听得知,按照目前最新政策,武汉职工家庭暂时无法提取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但可以冲抵房款和支付房租。

按照武汉现行公积金政策,职工首次购买的自住房且尚未付清购房款,可通过转账的方式,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公积金,用于支付剩余的购房款;如果是用商业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未还清贷款,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每年办理转账冲贷1次,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剩余金额,直至贷款余额结清。

此外,公积金还可以用来支付商品房和保障房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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