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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定金”和“订金“傻傻分不清 不要吃亏才后悔

发表于2017-07-06

买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商家都会要求消费者给一部分的钱作为担保,以免消费者后悔不履行合同,这时候应该签订的是“定金”合同,而不是“订金”合同,仅仅一字之差,本质却有很大的差别,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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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一起看一下两者之间的差别究竟在哪里吧。

“定金”和“订金“傻傻分不清 不要吃亏才后悔

买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商家都会要求消费者给一部分的钱作为担保,以免消费者后悔不履行合同,这时候应该签订的是“定金”合同,而不是“订金”合同,仅仅一字之差,本质却有很大的差别,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好。

接下来一起看一下两者之间的差别究竟在哪里吧。

“定金”和“订金“傻傻分不清 不要吃亏才后悔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具有担保性质,是对买卖双方的约束。

如果买方没履行合同,卖方将不会退还定金,比如交完定金以后买方后悔了,不想买这房子了,或者贷款没办下来,那卖方就不会退还定金。

如果卖方没履行合同,就要退还双倍的定金给买方,比如逾期交房、面积出现误差、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房屋质量不合格、未按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等,卖方都要赔偿双倍的定金给买方。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如果商家违约拒退定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双倍定金以及支付相应利息损失。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只是作为预付款,仅对买方存在约束。

如果买方没履行合同,订金是可以退回的,但也不排除卖方有可能会想办法不退订金,比如你们签过的合同里可能就暗藏着不退订金的款项,咬文嚼字的游戏很难说。如果卖方没履行合同,顶多也只是原价退回订金,买方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具有担保性质,是对买卖双方的约束。

如果买方没履行合同,卖方将不会退还定金,比如交完定金以后买方后悔了,不想买这房子了,或者贷款没办下来,那卖方就不会退还定金。

如果卖方没履行合同,就要退还双倍的定金给买方,比如逾期交房、面积出现误差、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房屋质量不合格、未按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等,卖方都要赔偿双倍的定金给买方。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如果商家违约拒退定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双倍定金以及支付相应利息损失。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只是作为预付款,仅对买方存在约束。

如果买方没履行合同,订金是可以退回的,但也不排除卖方有可能会想办法不退订金,比如你们签过的合同里可能就暗藏着不退订金的款项,咬文嚼字的游戏很难说。如果卖方没履行合同,顶多也只是原价退回订金,买方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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