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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告

发表于2017-11-21
标签:公积金中心 办理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对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贯标”和“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渭南公积金中心于2017年8月正式上线运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应用系统,实现了公积金贷款“冲还贷”功能,不再支持已办理公积金贷款职工的柜台提取业务。

  请渭南行政区域内包括各县市区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于2017年12月20日之前到贷款所在辖区管理部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签约手续,现场签约后,系统会在每年元月5日将当年的还款额自动划转至借款人还款账户,直至贷款还清为止,职工无须再前往柜台办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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