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 1 |
/1页
go

主题:国管公积金提取将“零材料”办理

发表于2017-07-06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从今年7月1日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将进一步简化,职工购买北京地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完全实现“零材料”办理。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出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职工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含自住型商品房、限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签署《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并提供购房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信息。全款购买的,不再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贷款购买的,不再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通知同时规定,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对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作出承诺并同意备查的,可以不再按照购房人(或产权人)顺序办理提取手续。


上一页 | 1 |
/1页
go